大同大學資訊工程學系 外部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
96.5.30系務會議通過
102.01.28系務會議通過
106.11.29系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 大同大學資訊工程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藉助產學界專家學者建言提供本系未來發展諮詢,以收集思廣益之效,特設立外部諮詢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
第二條 本委員會由本系教師與校外諮詢委員組成,系主任為當然委員。校外諮詢委員包含學界代表、業界代表、系友代表及相關人士,任期一年。
第三條 本會針對本系發展方向、課程規劃及系所評鑑與認證等提供諮詢建議。
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年召開會議一次為原則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五條 諮詢委員為無給職,但校外諮詢委員參與於諮詢會議時,得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。
第六條 本設置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